伊壁鸠鲁派
伊壁鸠鲁(Epicurus,公元前342—前270年)早年学习柏拉图和德谟克利特学说。伊壁鸠鲁认为,哲学是通过论辩和讨论的方式产生幸福生活的一种活动;正如不能治疗身体疾病的医药是无用的技艺,不能解除灵魂痛苦的哲学是无用的空话。为了能够幸福地生活,必须学习伦理学;为了摆脱错误的认识和不必要的忧虑与恐惧,必须学习物理学。
原子论的自然观
伊壁鸠鲁是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的忠实继承者。面对各派自然学说,他坚决维护原子和虚空的真实性。原子和虚空虽然是不可感的,不能被自明的感觉所直接证明,但它们的真实性却不可辩驳;就是说,如果不设定原子和虚空,那么自明的感觉将被推翻;感觉的自明性证明了原子和虚空的真实性。伊壁鸠鲁对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做了重要的补充。他认为,原子除有形状、次序和位置之外,还有重量这一性质。原子的运动原因有二:一是由于原子自身的重量,原子在无限的虚空中垂直下落;二是由于原子相互碰撞,造成原子碰撞的原因是某些原子在下落运动时产生偏斜,碰撞沿另外垂直方向运动的原子,产生出横向和斜向的运动。原子相互碰撞组成了原子团,所有的事物都不过是大大小小的原子团,都是无序的碰撞造成的结果。马克思在他的博士论文中首次阐发了伊壁鸠鲁新贡献的理论意义,指出原子的重量和偏斜所造成的运动既有必然性,又有偶然性。用这种方式,伊壁鸠鲁否认了目的论、宿命论和神意,甚至神本身也被当作原子运动的结果。这些神远离人事,不干涉自然,没有理由畏惧这些与我们的生活无关的东西。
快乐主义
伊壁鸠鲁的伦理学被称为快乐主义。按照感觉主义的准则,快乐无可辩驳地具有崇高的价值:感觉证明了快乐为善、痛苦为恶这一常识的正确性,感情显示了趋乐避苦的自发性和自明性,快乐的伦理价值是显而易见的真理。
伊壁鸠鲁虽然把快乐与幸福相等同,但却坚决反对把快乐与享乐相等同。伊壁鸠鲁区分了三类不同的快乐:第一种是自然的和必需的,如食欲的满足;第二类是自然的,但却不是必需的,如性欲的满足;第三类是既不自然又不是必需的,如虚荣心、权力欲的满足。他又区分了强烈但不能持久的快乐与平静而长久的快乐,还区分了动态快乐和静态快乐;前者是欲望的要求和满足,如娱乐和高兴,后者是痛苦的消除,如无饥无渴、无欲无求的轻松状态。
伊壁鸠鲁在比较了各种快乐的得失之后,认为静态快乐高于动态快乐。他的理由是:最高的幸福是不可增减的,人们在动态快乐中得到的享受或强或弱,只有在静态快乐中才能处于平稳不变的幸福状态。伊壁鸠鲁也认识到,享乐无止境,欲望对快乐的追求和满足是贪得无厌的。他说:“你在需要快乐的时候,正是你因缺乏快乐而痛苦的时候。”欲望的追求和满足总是摆脱不了痛苦,过度的享受最终导致痛苦,这也是“欲壑难填”的道理。
伊壁鸠鲁所谓的静态快乐指身体免遭痛苦和心灵不受干扰两个方面;或用肯定的方式表述,指身体健康和心灵宁静。伊壁鸠鲁认为这两个方面相互影响,身体遭受痛苦时心灵不能宁静;反之,心灵受到干扰时身体健康也会受损害,但是,他更加强调心灵的快乐。
但伊壁鸠鲁快乐主义确实包含着某些易被曲解和利用的因素。首先,伊壁鸠鲁虽然区分了动态快乐和静态快乐,但并未否认动态快乐。相反,他认为动态快乐增加了快乐的种类,丰富了快乐的体验,人们在痛苦时主要通过对快乐的回忆和期待来摆脱痛苦,而动态快乐所提供的体验是回忆和期待的来源,因而是达到静态快乐的手段和途径。其次,他虽然强调心灵快乐高于身体快乐,但在不影响健康的条件下,并不排斥身体快乐;有时还容许把无害的尽情享受当作摆脱痛苦的手段。一切官能享受只有在不妨碍身体健康和心灵宁静的前提下才能被认作快乐。
可否认,伊壁鸠鲁的快乐主义确有难辞其咎的一些缺陷,这就是它的个人主义倾向。他的伦理学关心的只是个人的快乐,而不是社会的福利。伊壁鸠鲁所能想象的快乐的社会生活只是友谊,但这不是相互帮助、济贫救困式的友谊,而是悠闲的知识阶层之间的愉快交往。
罗马诗人卢克莱修(Lucretius,约公元前98—前53年)的《物性论》可以弥补伊壁鸠鲁在社会观上的不足。该书用原子论世界观描述世界从自然到社会的演化,特别强调宗教的心理根源是无知、恐惧,社会根源是作恶的人企图依赖神的护佑免除惩罚。卢克莱修认为,他首先用罗马人“祖国的语言”,说出了原子论的真理,他要用自然理性之光破除宗教造成的迷信和恐惧,把人提升到快乐生活的光明之境。卢克莱修如此直言不讳,后世也就顺理成章地把伊壁鸠鲁主义归为无神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