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初的哲学思想
汉初的黄老学派
汉初黄老学派的主要代表有盖公和曹参,主要思想是主张“清静无为”。所谓清静无为,所谓与民休息,即是对于地主阶级的活动,对于自耕农民的生活,尽量不加干涉,任其自然发展,这在当时对于受到战争破坏的封建经济的恢复,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黄子即黄生。老子学说本来倾向于“无君”,黄生却强调君臣上下之分,这是一个变化,足见汉代黄老之学与先秦道家学说有所不同。辕固生宣扬汤武受命,有利于为汉代秦位辩护,黄生强调君臣之分,有利于汉朝政权的继续巩固。两者都是为汉朝统治阶级提供理论根据的。
汉初虽然尊崇黄老之学,但儒家学说也很流行,出现了兼综儒道学说的思想家陆贾和贾谊。
陆贾
陆贾的《新语》的主要内容是总结秦亡汉兴以及历史上兴亡成败的经验,为汉代统治提供一个治国方针。他所提供的治国方针以儒家的“仁义”为主,而以道家的“无为”为最高理想,又为仁义无为的思想提出了一个简单的唯物主义理论根据。
陆贾以为,万物是天地所生成的,有了人类,然后有所谓“道术”出现。因此,天地万物和人类都是可以被认识的。这是一种唯物主义的观点。
陆贾区别了天道和人道,并且讨论了天人关系问题。天道和人道是有区别的,社会的治乱兴衰,是由统治者的政治措施造成的,与天无关。这是荀况“天行有常”和“明于天人之分”学说的继承。但是,陆贾又以为,人事也能影响天。所谓恶政会引起恶气,恶气就引起灾异的说法是不科学的,带有神秘主义的色彩。但他这里所讲的恶政与灾异的联系是一种机械的因果联系,并不是天意、天命的体现,这和以后董仲舒宣扬的天人感应学说还是有所不同的。
陆贾强调仁义的重要,仁义是定危拯乱的方法。陆贾所谓仁义也就是先秦儒家所谓的仁义,他以仁义为最高的道德准则。
陆贾所谓无为就是主张朝廷和官吏对于人民的生活不要进行过多的干涉,以便恢复战乱后的封建经济。因此,他认为,这样的“无为”也就是“有为”。
陆贾宣扬无为,与当时的黄老之学有一致之处,但他既讲无为,也讲仁义,就与道家学说不同了。陆贾是兼综儒道的思想家。
贾谊
贾谊总结了秦朝统治被农民起义推翻的经验教训,向汉文帝提出了缓和阶级矛盾,巩固中央政权,削弱诸侯王地方割据势力,抵御异族侵略等有关政策方针的一系列建议,对汉代政权的巩固和文化的发展起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贾谊继承、发挥了先秦时代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和朴素唯物主义观点。他肯定了变化的无穷无尽。
贾谊还著有《道德说》, 《六术》等篇,讲“德有六理。何谓六理?曰道德性神明命,此六者德之理也。”(《道德说》)在这里,贾谊认为“德”是具体万物以至仁义道德的根源。
贾谊深刻考察了人民推翻秦朝统治的历史事实,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人民力量的巨大,得出了“与民为敌者,民必胜之”的结论。他指出,民是国家的根本:“闻之于政也,民无不为本也。贾谊仍然认为民是没有知识的,他把人民看成群氓。但他认为,这些群氓却是不可侮的。
贾谊所谓民,不仅指劳动人民,也包括没有作官吏的地主阶级中下层,凡受国君和官吏统治者都是民。
贾谊考察了秦代兴亡的过程,分析了秦亡的原因。他认为秦朝迅速灭亡的原因在于不行“仁义”。
贾谊认为攻(取)与守需要不同的方法,攻是进行兼并战争,可以用“诈力”;守是巩固统一政权,必须用“仁义”。他所谓仁义主要是安定人民的生活,使人民能安居乐业。
贾谊着重论述了礼与法的区别和联系。他认为法固不可不用,而礼更为重要。能实行礼,封建的统治秩序就巩固了。
贾谊比较了礼与法的效果,以“礼义”治民,可以达到“民和亲”的效果;以“刑罚”治民,就会发生“民怨背”的危险。对于当时的诸侯王割据势力,只用仁义去牢笼他们是不行的,还是需要用权势法制加以处理。贾谊认识到,仁义和法制都是统治的工具。
荀况兼重礼法,认为礼比法更重要,但关于礼法的关系讲得不够清楚。贾谊提出了关于礼与法相互关系的比较明确的说明。这在中国伦理学史和政治思想史上是有重要意义的,是先秦以来“礼治”和“法治”的争论的一个总结。
从贾谊的思想体系来看,可以说他的思想是以儒家为主而兼采了道家和法家的一些见解。他的哲学观点基本上是唯物主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