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书中《心术》等四篇的思想
礼和法的解释
这四篇对法和礼都作了解释。
关于礼,顺乎人的情欲并用来表明等级身份差别的就是礼。这同后来荀况讲的“礼义文理之所以养情也”的观点,基本上是一致的。这个观点,肯定礼不能脱离人的情欲,同孔子讲的“礼”有一定区别。
关于法,《心术》上解释说:“法者,所以同出不得不然者也。故杀僇禁诛以一之也。”这是说,法是人们共同遵守而带有强制性的东西,并通过刑罚来统一人们的言行。
君主只要掌握了法,就可以驾御臣民,具体的事情让臣民去做,这就是“无为”。这同老子讲的“无为”是有区别的,其目的在于巩固或加强君主集权的统治。
心术
《管子》四篇讲的“心术”的大意是,君主要“恬愉无为,去智与故”,就是说,不要有私欲,要去掉巧智和故意造作,要按着臣民的实际情况去治理臣民。
道和精气
“道”或“精气”是构成天地万物的基本元素。他们描述“道”的情况是:“道在天地之间也,其大无外,其小无内,故曰不远而难极也。
“道”也是一种物质,只不过是一种最精细的物质——“精气”。这种“精气”是和“形气”(一种较粗糙的气)相比较而言的。
《管子》四篇还进一步具体指出,这两种气相合,必须适当,才能产生人,否则就不能生成。
“道”或“精气”是无形无声的,但他与老子恍忽不可捉摸的“道”又是根本不同的。他们认为,“道”或“精气”是构成天地万物的基本元素。
“道”是充满于天下,普遍存在于人民之中的,只不过大家自己不知道罢了。“道”虽然寂寞而听不到它的声音,但最终就在你心中,虽然溟暗而看不到它的形象,但不断地与我一起生长。
《管子》四篇还认为,“道”和具体事物的属性“德”是“无间”的,即不能截然分开的。
“道”是不可穷尽的,无所抵触的,因而“道”能够遍布于万物而不变化,也就是讲“道”是万物的统一根源。
《管子》四篇认为:精神、智慧也是“道”或“精气”构成的。“道”或“精气”居住到人的形体中(“心”中),就产生人的精神、智慧。
他们把精神也归结为一种物质,把精神看做是散在天地之间的“精气”或“道”居住到形体中去的结果,而不是物质形体所具有的一种属性,这就在理论上造成了很大的漏洞。它保留了精神不灭的神秘主义,而且可导致“形”、“神”二元论。
认识论
他们认为,认识要有认识对象(“所知”)和认识主体(“所以知”)。认识主体是重要的,仅有对象没有主体也是无所谓认识的。
他们指出,认识必须与客体相符合。这就是所谓“名当”,或“名实不爽(‘爽’——过的意思)”。
“名”是反映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特点,人只是根据事物固有的不同属性,加以分类,给予名称。
“名当谓之圣人”(《心术上》),就是说,必须做到“名”与“实”符合,这是达到“圣人”的一个条件。在“名”与“实”,即概念与客观事物,哪个是第一性的问题上,其坚持了“实”是第一性的观点。
《管子》四篇十分强调“因”的道理。所谓“因”就是根据事物本来面目的意思。“名”是人用来条理万物的,但这种“名”必须根据事物本身的形状来命名,这就是“因”的道理。
《管子》四篇讲的认识主体,分成思维器官(“心”)和感觉器官(“耳、目”等九窍)两类。
心在人体内处于“君”的地位,九窍则是各有专职的“官”。心能够把握总的规律,九窍也就能够按照一定的规律行动。
“心”的修养
关于“因”上面已提到,就是去掉主观成见,遵循事物的本来面目去认识事物。
所谓“虚”,就是没有事先存于心中的主观成见。
“一”有两重意思:一是说,要“正”,即不偏不倚,对万物一律看待,没有偏好,也就是没有主观成见的意思。一是说,要专心一意地集中在一个事物上。
“静”,就是不要在事物到来之前就急躁妄动,而要“无为”、“寡欲”,安静地等待外物自己来,然后与物相感应。
《管子》四篇所讲的“虚”、“一”、“静”、“因”是互相联系的,是从各个方面说明一个认识的道理,即在认识事物的时候,要去掉主观成分,而要等待接触事物之后,根据事物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它。
关于认识主体修养的这些思想,为以后荀子和韩非所继承和发展。荀子把这种认识归纳称之为“虚一而静”。
但是,这种朴素的唯物主义有很大的缺陷。它过分地强调了“因”的原则,否定人的主观能动性。
同时,他又过分强调理性认识的作用,强调保持心的“虚”、“一”、“静”,有时也竟然说:“虚者,万物之始也”,而且只要“心”修养好了,就能够“万物毕得,翼然自来”。这就带有神秘主义的色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