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
墨子从小生产者的利益出发,以“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作为衡量一切思想和行为的价值的标准。
墨子认为,人民不但要求生存和温饱,而且要求子女的繁庶和幸福。
兼爱思想
墨子认为,解决这个最大祸害的混乱局面(国与国、人与人之间相互残杀争夺的政治局面)的根本办法,就是提倡“兼相爱,交相利”。人人相爱相利,社会上相互残杀争夺的现象就自然消灭,也就达到了天下太平的大治局面。墨子将他的兼爱也。称为仁、义。
墨子虽然也用了孔子所提出的仁义这个范畴,但他却是直接反对孔子以恢复周礼为仁,以注重主观动机的忠恕为仁的标准的。
但所谓兼爱实际上也是主张所谓“人类之爱”的一种抽象形态。虽然他在具体要求上注重效果,而不仅仅是注重动机,但其根本出发点仍旧是从观念出发,因而是错误的、不可能实现的。
这种思想在当时大动乱的时代,又起着调和阶级矛盾的作用。他主张由智者贤者统治贱者愚者,维护等级制度,因此在客观上主要是对当时的封建统治有利。
非攻思想
他特别提倡“非攻”。而他一生中比较突出的政治活动也是从事反对侵略战争,并且还研究制止侵略战争的战术。墨子认为在战争中并没有胜利者,只有受害者。
一般人认识到偷盗杀人是不义的,却不认识侵略战争的不义。这样就不能分辨义与不义,甚至混淆黑白,以不义为义,为侵略战争辩护。
墨子主张“非攻”,在理论上他并不是笼统地反对一切战争。他说一个国家为了兼并,兴师动众,侵略“无罪之国”,这叫做“攻”,应该加以非难谴责。但有道讨伐无道的暴君,这叫做“诛”,应该加以支持赞扬。
墨子在对当时战争的具体分析上,并不是将好坏的界线划在战争的正义性(诛)和非正义性(攻)的区别上,而是划在战争的“攻”和“守”的分别上。。他的“非攻”实质上的重点仍是“非战”,这与他的兼爱思想是完全一致的
尚贤
墨子又提出“尚贤”作为实行他的兼爱思想的组织保证。即使出身或原来的地位是贫贱的工农,也应该安排在重要的岗位上,没有才能的人,即使是统治者的亲属或贵族,也不应任用。
墨子的尚贤是反对世袭的等级制度,但孔子的举贤才以举贤才作为“亲亲有术”的补充,使官可常贵,以更好地巩固世袭特权。而墨子的尚贤,完全根据贤不贤选择统治人才,代表了劳动小生产者的政治要求,直接反对孔子所维护的贵族等级制度中的世袭特权。
尚同
认为最高的统治者也应由贤者来担任,即要根据最高统治者所制订的共同标准,反映情况,统一是非,整饬纲纪,惩罚淫暴。这是墨子作为保守的小生产者的代表,希望有一个贤者作为他们的保护人的幻想。
墨子的“尚同”,提出“上同而不下比”,各级统治者逐级上同于天子,但他还提出,天子要上同于天,只有天的意志才是最高的意志,是衡量一切事物的最高和最后的标准。
节葬和非乐
他认为,当时流行的厚葬久丧,使已生产出来的财富被埋葬,使能够从事生产财富的人长期不能参加生产活动,甚至限制“男女之交”,使人口也不能繁殖,这对国家和人民都是十分不利的。这是对当时尚存在的杀殉的残酷行为进行最直接的揭露和控诉。
孔子提倡礼乐,就是为了讲究排场,蛊惑人心,宣扬周礼。因此,墨子的“非乐”、“节葬”虽然是从功利主义的观点出发,实际上也是墨子从政治上对孔子进行斗争的一个重要方面。
与孔子的比较
孔子以“孝弟”“为仁之本”,强调下级对上级的绝对服从关系,墨子虽然从来不认为上下贵贱的等级可以取消,但却肯定其关系应当是相互的。
孔子提倡仁,仁的思想即以唯心主义先验论为基础的忠恕之道,只重动机,不重效果;墨子主张兼相爱、交相利,而爱无差等,注重从经验中的实际效果判断行为的善恶,实际上反对孔子爱有差等的仁。
孔子提倡举贤才,“亲亲有术,尊贤有等”;墨子主张尚贤,要求“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反对孔子以维护世袭宗法等级制度为目的的举贤才。
孔子以继承制礼作乐的周公自任,维护周代世袭宗法等级制度的礼乐;墨子“背周道而用夏政”,主张强本节用,反对周代世袭宗法等级制度的礼乐。墨子在这一系列思想斗争中显然代表了当时劳动小生产者的政治要求,希望为劳动小生产者取得一定的政治地位以保护其经济利益。
孔子肯定有些人“生而知之”,这种人就是圣人。墨子则肯定一切知识来自“耳目之实”的闻见。墨子还运用他的唯物主义经验论直接反对孔子“以命为有”的命定论。在经验中不能看见或听到命的具体表现,就不能肯定命的存在。孔子这些儒者肯定先天的命定论,却又提倡后天的学习。
三表
墨子在先秦各派思想家中明确提出要重视辩论,并开始对认识论问题做初步的自觉的探讨。
“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就是以过去的间接经验作为衡量真伪是非的标准。过去的经验记载流传下来,这就是历史。
“原察百姓耳目之实”,这是以直接经验作为真理的标准。他所谓的直接经验并不是指个别人的经验,因为个别人的经验容易夹杂许多主观的成分,而是指“百姓”“众人”即多数人的经验。在三个标准中,这个标准是最主要的,因而是墨子的经验论的最根本的观点。
“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注意从社会政治的效果方面检验知识的真假和言论的好坏,这是他的认识论上比较有特色的地方。
墨子所提出的三个标准是统一的。在这三个标准中,第二个标准即直接经验的“耳目之实”是最基本最主要的。因为第一个标准所注重的间接经验最后是以直接经验为基础;而比较起来,墨子又是更重视直接经验的。第三个标准也是以直接经验为基础,强调任何真理都是通过可以直接经验的效果而得到检验,是第二个标准的进一步具体化。
墨子的逻辑学说
他只是认为任何抽象的概念或认识,应该以感性认识作为来源,并且可以通过感性认识进行检验。
“类”的概念:他对公输般说:“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谓知类。”(《公输》)这就是说,杀很少的人,叫做不“义”,你现在发动战争,企图杀大量的人,如果不认识这是不“义”,这就是不知“类”。
这个“类”是后期墨家所进一步分析的类名,即类的概念。墨子提出了类名的存在和重要性,并在“名”和“实”或“取”的关系中,强调“实”是第一性的,要根据“实”来定“名”。
“故”的概念:一件事情的取舍和是非,总是可以找到原因或理由(“故”)的。如果能进行这样的推理就可以得到真正的知识。
非命
墨子虽然主张天是有意志的,同时也提倡“非命”,坚决反对命定论。他认为人民的贫富、国家的治乱,根据历史的教训和现实的经验,都决定于力而不决定于命。
命定论完全是“暴王所作”,是为他们的罪行开脱责任的,而决不是“仁者之言”,鼓励人民的道德行为,引导国家达到大治的目的
尊天事鬼
一方面,他以鬼神作为实行兼相爱交相利的具体保证。另一方面,墨子又肯定上天主宰一切,多方面证明鬼神的存在,天子为天所命,代天治民,为下民设立等级森严的统治者,因而这种等级制度也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
他没有脱离以天命为中心的宗教思想,具体肯定了君权神授的理论,麻痹劳动人民的斗志,有利于贵族的剥削和统治者的专制压迫。这是墨子的哲学思想体系中最荒谬的一部分,反映了当时小生产者的一些落后面,与孔子的天命观又有某些共同点,在当时的思想斗争中起着消极的作用。
评价
墨子既不具有当时有些小生产者用暴力反抗统治者的觉悟,也不同于当时致力于用暴力进行统治和兼并的封建主,而是一些保守的小生产者的幻想和软弱无力的表现。